发布时间:2026-05-11 21:35:36 来源:威能网 作者:综合
为进一步推进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清远优化各镇(街道)公办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市清清城区教育局始终严格遵循“就近入学、城区以路为界、公办尊重历史、中小招生未来发展”四大原则,学校依程序划定区内公办中小学校招生范围,范围2026年将调整七个镇(街道)部分公办中小学校的调整招生范围,并结合部分镇(街道)公办小学的及撤办学规模以及适龄儿童人数变化等情况,稳妥撤并部分小规模学校,并方布实现公办学位精准供给、清远教育资源科学布局。市清具体如下:
一、城区清城区中心区域大学区调整方案
在中心区域原有六个大学区的公办基础上,调整为七个大学区,中小招生确保各大学区划分与学位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明确学生分流范围。

2026年清城区中心区域大学区一览表。
二、清城区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范围调整方案
(一)调整招生范围的学校共12所
1.清城区洲心街道
(1)清远市新北江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富强路以西至城西大道中、北江三路以南至人民四路片区(包括:七色城邦、胜利茶文化博览·岭南汇、恒隆·文华里、新亚·君悦台、创富御水湾、新亚·柏悦湾、锋源公馆、凯洋公馆、万豪·博雅苑、福泰·星海岸、康怡·江畔华府、雅居乐·清远雅郡、锦乐学府里、万豪·博阅花园、康怡·翰林雅筑、合一·学贤府、永盛文华里、盛强天骄、山水悦风华、万基学府上峸,中奥天赋,地质队、南埗下南村、大沙村等);连江西路以南至人民三路,永安路以西至富强路(包括:卧龙·五洲世纪城、建华大厦、长江大厦、金丰·壹方城、金业名居、金世纪豪园、碧水康桥、华鑫苑、南埗大湾村、大冲村、邹围村、独树村、三角正丰村等,南埗埗塘村和三角果园村永安路以西区域)。
(2)清城区凤鸣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新城东三至八号区、新城东十号区;连江西路以南至人民三路,永安路以东至广清大道(包括:丽清花园、福熙官邸、嘉源新城、东岸美景、汇福大厦、恒福上筑、嘉福名轩、南埗板夫村、三角塘湾村、上南新村等,南埗埗塘村和三角果园村永安路以东区域)。
(3)清远市田家炳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调整为:新城一号区、四至十二号区(包括朝南维港半岛花园、懿峰雅居、星洲苑)、十四至十九号区、二十三至三十二号区、威信怡景;人民三路以南至清远大道、广清大道以西至永安路的区域[包括三角上南(旧村)、三角下南村、上阮村、下阮村、中阮村,现代城、盛景楼、优信秀城公馆、云山诗意、云景中汇园(世纪广场)、凤城明珠、世纪花城、新力龙湾、肇锋华府、学联村、联兴村]。
(4)清远侨中洲心中学招生范围调整为:洲心社区、青联社区、沙湖社区、塘坦社区、伦洲社区、连石社区、凤凰社区、联岗社区、沥头社区、洲沙社区;维港天悦、中伦东海岸、金逸雅居、朝南·凯旋汇、幸福世家、朝南悦江花园、江湾誉景、和润嘉园、金信南湾、洲心科技园、联湖花园、维港新天地、岭南尚品、金茂公馆、富景天下、安居楼、星月湾豪苑、碧桂园·未来城(新城之光)、碧桂园·名门、恒福君廷、春江湖畔、朝南·燕湖汇、燕湖里、燕湖郡、金丰华府、恒裕清华苑、洲沙雅苑;新城十三号区(包括龙汇领峰、帝景豪园、金信海怡花园、金海湾豪庭、海伦堡·海伦湾等)。
2.清城区凤城街道
(1)清城区飞来湖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松鹤大街以北至飞来南路和飞来北路(清城区部分),正寰天和、绿湖云庭、古城华景苑和海境界北区以西至田龙村、航运新村;松鹤大街(西端)以南至环城三路,拉尾岗路以西至城西大道。
(2)清城区后街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榨油巷、下廓后街古巷尾巷、甲子楼以西,环城一、二、三路(甲子楼至清远大桥)以南,下廓街顺接沿江西路以北(不包括和富一品),清远大桥以东;城北路以西至西门塘直街,西门塘横街至环城一路;松鹤大街以南至环城二路、环城三路(包括翠湖花园、雅悦花园、凤凰豪庭),西门塘直街以西至牛巷路北段。
(3)清远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恒丰华庭、雍华庭以东至笔架河(清郊自然村),飞来南路以南至松鹤大街、凤城电力村、昇航丹堤;松鹤大街以南至西门塘横街,西门塘直街以东至松岗路(包括万怡大厦、雅居乐苑、嘉乐茗苑、汇侨新城、威龙花园、威龙新城)。
(4)清城区古城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松岗路以东至桥北路,松鹤街以南至麦围大街、时代路(汇祥路)以及古城股民子女。
(5)清城区大观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沿江西路凤城大厦至和富一品;南门街以西至下廓后街古巷尾巷、榨油巷;下濠基以西至环城二路(不包括甲子楼)。
(6)清城区先锋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北门街以西至城北路、城中路,先锋中路(北门街口至富宝轩酒楼)以北至竹仔园路(包括竹仔园北17座)的范围;环城一路以南至先锋中路,下濠基以东至城中路。
3.清城区东城街道
(1)清城区松苏岭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清晖北路以西至凤翔北路、凤翔北路以西至锦江豪苑、锦江豪庭,大学东路以南至清飞路、院南二路(即包括锦江豪苑、锦江豪庭、阳光嘉园、凯景中央首座、碧桂园江与峸三期、金丰·壹方江山、合头村)。
(2)清城区清飞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凤翔北路以东至清晖北路,清飞路以南至沿江中路(包括保利天汇、碧桂园江与峸二期);红旗路以南至清飞路,清晖北路以西至福龙路(包括碧桂园江与峸一期)。
(二)实施办法
1.上述12所学校的招生范围调整设置3年的过渡期,即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过渡期内,对应调整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主选择申请报读调整前或调整后的对应学校(只能申请其中1所报读,一旦申请不得变更)。申请后,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申请学校当年招生派位办法,接受派位或分流。
2.在报名类别相同的情况下,教育部门将根据各学校报名人数、学位供给等实际情况,优先考虑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申请。
3.本项实施办法未尽事宜,以当年发布的《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相关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清城区教育局。
三、清城区部分镇(街道)公办小学撤并方案

2026年秋季清城区部分公办小学(教学点)撤并一览表。
具体撤并及招生范围调整说明:
(一)清城区东城街道
1.停办东城街新桥学校(小学部),原东城街新桥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以文洞河为界,以东范围纳入东城街江埗小学的招生范围,以西范围纳入东城街石板小学的招生范围。
(1)东城街江埗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江埗村委会辖区及文洞河以东的新桥村委会辖区以及黄金㘵村委会辖区之原黄金㘵范围。
(2)东城街石板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凤翔北路以东至文洞河(含长埔甲化岭、石板村委辖区、保利奥体大都汇、新星村委辖区及文洞河以西的新桥村委辖区的范围)。
(二)清城区龙塘镇
1.撤并清城区龙塘镇陂坑小学,纳入清城区阳光学校(小学部)的招生范围。清城区阳光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调整为:阳光100住宅小区,陂坑社区内广清大道以东的各村小组、银源工业开发区。
2.撤并清城区龙塘镇民平小学,纳入清城区龙塘镇中心小学的招生范围。清城区龙塘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龙塘社区、石岭社区、新庄社区、云路社区、金沙社区、民平村委会、泗合村委会辖区内各街组、村小组及各住宅小区(包括福林盛景、名业花园、龙禧公馆、大丰豪庭、御景龙城、福泰阳光城、远天世纪城、井岭社区大岭头村、新兴楼、毅力工业园等)。
3.撤并清城区龙塘镇长冲小学,纳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小学部)的招生范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调整为:佳兆业城市广场住宅小区;长冲村委会辖区内的各村小组、住宅小区及工业园区(包括长丰工业园、嘉美花园等);陂坑社区内广清大道以西的村小组(冯屋村、谢屋村、德贵村)。
(三)清城区源潭镇
1.撤并清城区源潭镇台前小学松塘教学点,纳入清城区源潭镇台前小学的招生范围。清城区源潭镇台前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台前社区、松塘村委会。
2.撤并清城区源潭镇连安小学联塘教学点和东坑教学点,纳入清城区源潭镇连安小学的招生范围。清城区源潭镇连安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连安村委会,连塘村委会,东坑村委会。
3.撤并清城区源潭镇大龙小学联丰教学点,纳入清城区源潭镇大龙小学的招生范围。清城区源潭镇大龙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大龙村委会、洞尾村委会。
(四)清城区石角镇
1.撤并清城区石角镇界牌小学、横石小学和民安小学,全部纳入清城区石角镇中心小学的招生范围。清城区石角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石角社区、城中社区、塘头社区、黄布村委会、南村村委会(含金钱岭)、灵洲村委会、新基村委会、界牌村委会、沙步村委会、塘基村委会、民安村委会、纺织园;户籍在清城区石角镇府前路163、165号,且在清城区石角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撤并清城区石角镇石岐小学、马头小学和七星小学,全部纳入清城区石龙学校(小学部)的招生范围。清城区石龙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调整为:碧桂园半岛一号、保利麓湖、融创湖滨首府、悦美花园、天美小岛、大湖一号、美湖花园、博爱小区、长春和墅、石岐村委会、七星村委会、马头村委会;户籍在清城区石角镇府前路163、165号,且在石龙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撤并清城区石角镇香港劳工子弟田心希望学校沙坑教学点,纳入清城区广清玉岩学校(小学部)的招生范围。清城区广清玉岩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调整为:广清产业园、绿地四季花园、弘景嘉园、和景和园、沙坑村委会。
(五)清城区横荷街道(2027年秋季起实施)
1.撤并清城区横荷街青山小学,纳入清城区横荷街中心小学的招生范围。清城区横荷街中心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横荷居委会、玉塘村委会、车头村委会、荷兴广场、金荷花园、荷兴城市花园、中兴豪庭、天荷1号等;青山村委会、大有村委会、赤岗部分村(湴井、大湾、大西、大东、大南、向北、福全岗近防汛路部分。)
四、新增公办中小学一年级、七年级招生报名条件
同一套合法房产,在已有子女就读对应学区公办小学期间,其他家庭不得使用该房产申请该小学入学;在已有子女就读对应学区公办初中期间,其他家庭不得使用该房产申请该初中入学。同一父母的子女入学不受此限。
新增报名条件定于2028年秋季起实施。【说明】2026年6月30日前购买的合法房产,不受新增报名条件影响;2026年7月1日起购买的合法房产,需按照新增报名条件执行。合法房产购买时间以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或完税证明的入库日期为准,并作为划分时间节点。
五、附则
其他未涉及调整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范围不变。本方案公布之日起,以往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清城区教育局。
来源 清城发布
整理 黄玉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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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玉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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