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1 21:25:11 来源:威能网 作者:热点
2014年,原创黑龙江万仓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获批使用青冈县青冈镇乐园村集体建设用地67135平方米。新闻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获批该公司擅自扩大用地面积。多占动2018年1月,平米青冈县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后认定,法院企业非法占地4142平方米,裁定拆除地类为林地和坑塘水面,强制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创

(图为2014年纠纷地块的卫星照片)
国土部门随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获批并处每平方米5元罚款,多占动合计20710元。平米
(图为在没有审批土地上盖起的法院库房)
企业没有履行处罚决定。同年7月,裁定拆除青冈县国土资源局向青冈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9月5日,青冈县人民法院下达(2018)黑1223行审29号《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图为青冈县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书)
毁林问题:林草部门确认“从未办理采伐手续”
除了非法占地,该企业还被指在2013年至2015年间无证砍伐护屯林。2020年9月,青冈县林业和草原局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明确答复:经核查,“此地点未办理过采伐手续”。此外,一份由林草部门出具的《证明》显示,经查阅2013年至2019年青冈县林木采伐档案,“没有青冈镇乐园村蔡家屯后护村林林木采伐手续”。
也就是说,企业砍树行为确无合法审批依据。

(图为青冈县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证明)
裁定下发近8年,违建仍未拆除
从2018年9月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至今,已过去近8年。
青冈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的《违法案件审批记录》显示,当时案件承办人认定该企业“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建设”,占地约4142平方米,占地类为林地和坑塘水面。会审意见明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补办手续”。
但直到目前,违法建筑仍未拆除,被占土地也未恢复。(记者 思远)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栏目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刘嘉欣律师认为:本案中,企业违法占地、无证毁林,国土部门处罚与法院强制执行裁定均已生效,企业拒不履行已构成违法。行政机关可依法催告,督促限期拆除违建、恢复土地原状并缴纳罚款;法院应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措施;企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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